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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之光—聚焦中企华在第九届中国破产法论坛

发布时间:2018-11-20 来源:中企华 打印 作者:中企华 字号:

 


      2018年11月10日—11日,第九届中国破产法论坛暨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纪念研讨会在北京举办。受邀并参会论坛活动的领导和嘉宾约1100人,分别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各大律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


       本届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共同主办,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特邀协办,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商环境优化背景下的企业破产法修改问题。



        论坛总共包括开幕式、主旨演讲、大会主题演讲(一)、大会主题演讲(二)、五个分论坛研讨(含主题发言、主题对话)、大会主题演讲(三)、开放式交流、颁奖仪式、闭幕式等九个环节,《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法律适用》、《人民司法》、《中国审判》以及法律出版社、人民法院报社等传媒机构对本次会议做了宣传报道。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应邀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中国破产法论坛组委会主任王欣新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教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孙学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马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在存、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张顺、北京市法学会副巡视员刘朝茂等领导嘉宾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中企华执行总裁高文忠博士受邀出席论坛并在第四分论坛第二单元就“破产财产与破产债权问题”与各大律所及会计师事务所代表进行了深入对话。同一个问题,理论与实务的角度不同,实务中的探索如何寻求理论的支撑,理论的研究如何为时间问题的解决搭建途径,正是本次论坛改变主旨发言和评议模式,而组织嘉宾针对一个问题各抒已见的目的所在。

      破产重整制度自国家在2006年引入以来,中企华公司是较早涉入破产重整领域的专业团队,承办了评估业内最多的带有标杆性质的破产重整相关评估项目。


      根据多年的实务操作经验,结合国内外理论和实践的情况,就关联企业合并重整中所涉及的关联企业定义、估值和判断标准、启动程序等方面作了相关研究讨论,具有丰富的实战操作经验。部分破产重整案例已成为“经典”。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银广夏”项目、“新太科技”项目

      央企破产重整——“二重重工”项目

      外资企业破产重整——“STX”项目

      民营企业破产重整——“山西联盛”项目、“山东常林”项目、“山东晨曦”项目

      地方国企破产重整——“东北特钢” 项目、“云南煤化工”项目、“吉林昊融”项目

      海外企业破产重整——“日本高田”项目(进行中)

      香港上市公司重整——“辉山乳业”项目(进行中)


      基于企业的多样性,我们的业务足迹遍及世界几十个国家和地区,我们的破产重整团队及海外业务团队组队为各项目提供定制化的评估方案。同时,中企华本身兼具“并购重组”及“破产重整”两大金牌业务。因此,我们也经常作为估值顾问帮助许多作为战略投资者的客户,参与收购危困企业。我们了解危机并购的风险和优势,利用专业优势辨明管理人估值中的瑕疵,尽所能利用交易模式使二者达到平衡,帮助投资者从这种另类的交易中获益。



      论坛闭幕式由徐阳光教授做总结。徐阳光教授指出,第九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在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之际,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商环境优化的背景下召开,聚焦企业破产法的修改问题,意义深远。破产法事业需要依靠我们每位“破人”的情怀、热忱、担当、创新来推动,我们的论坛和文库提供观点交流、思想碰撞、成果推广的平台。在破产法治建设的道路上,我们始终相信,世界是美好的,她值得我们为之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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